罚3000! 顺义一公司因这事被罚

近日,木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监管、维护城市环境秩序的过程中,严肃查处了一起未按规定管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违规案件,涉事企业依法受到处罚,为辖区各单位敲响规范垃圾分类设施管护的警钟。

在近期针对垃圾分类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行动中,木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对北京市某有限公司展开细致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负责管理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状况堪忧,存在多方面问题:部分容器出现明显破旧,外壳变形、裂缝丛生,影响正常使用;不少容器表面布满污渍,散发异味,卫生状况极差;同时,现场配置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数量与实际需求不匹配,无法满足日常垃圾分类投放需求。

针对上述违规情形,执法人员现场向该公司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责令该公司立即采取行动,对破旧、污损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进行修补或更换,同时按标准补足容器数量,确保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正常运行。

在责令整改期限届满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显示,该公司已按要求完成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修补、更换以及数量补充工作,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整体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然而,尽管该公司已积极完成整改,但其前期未按规定管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行为已构成违法事实。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该行为属于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管护义务,对北京市市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木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秉持公正、严谨的执法原则,综合考虑此案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最终作出对该公司处以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目前,该公司已认识到自身错误,并积极配合执法工作,全额缴纳了罚款。木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处罚不仅是对涉事公司的惩戒,更是对辖区内各单位的一次警示教育。

今后,执法队将持续加大垃圾分类监管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定期开展复查与抽查,对拒不履行垃圾分类责任、违规管护垃圾分类设施等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推动辖区垃圾分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共同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文:有料顺义 豆豆 图:木林声音 注:转载注明文、图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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